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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警協力即時尋獲帕金森氏失智人口返家
  • 發布單位:金門縣警察局

金城分局金城派出所今(23)日14時48分許接獲水頭村民眾報案,指稱家裡患有帕金森氏症失智黃姓民眾(男)約60歲,於中午騎乘摩托車出門後一直未返回家中,家屬心急如焚至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尋找,金城派出所所長楊懷壐看到報案內容個案為患有帕金森氏症,係符合警政署規定應實施緊急協尋個案,遂立即通報,金城分局第一組立即規劃緊急協尋勤務,由分局長李益杰帶領原本在戶外實施聯合勤教的33名同仁立即前往黃民最後出現地前水頭集合,進行全面地毯式的搜索,於15時40分許由金城派出所警員劉瑞凱在水頭金水國小往謝厝的產業道路往海邊約1公里處發現黃民在草叢旁趴在自已騎乘的摩托車上,已呈現脫水現象,分局長李益杰等人亦即時趕赴現場協助救護,非常幸運本分局能立即發現黃民蹤跡,避免憾事發生。金城所警員劉瑞凱在確認身分後隨即通知消防局前往救護,全案能順利找到患有帕金森氏症黃姓民眾,係劉員平日勤務認真落實,能出於同理心處理失蹤人口案件,始能快速尋獲失蹤民眾,避免於天熱長時間脫水之危險情況,阻止憾事的發生,足為同仁之表率。

局長張國雄表示,有鑑於國人高齡化社會即將到來,地區老人人數攀升,近年警察為民服務案件中,尋找失蹤、失智老人返家成為重要任務,因此,分局於平時便鼓勵各警勤區員警在社區治安會議或家戶訪查勤務時,對於地區居民加強宣導有關本縣社會處業已開辦「預防走失-守護QR code布標(貼紙)」相關服務,凡設籍本縣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第一類(失智症、智能障礙及精神障礙)具有行動能力者或設籍本縣未領有身心礙證明(手冊),但經評估確有需求者,皆可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社會處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者,將轉承辦單位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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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9-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