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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107年度社會處約僱職務代理人甄試公告
  • 發布單位:社會處

  • 職缺與名額:社會行政職系科員約僱職務代理人正取1名,備取1名。
  • 薪資及資格:如附件。
  • 報名一般規定
  • 一、報名表:請逕至本府網站下載。
  • 二、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7年5月9日17時30分止。
  • 三、報名地點:自行送達或寄達「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一樓—金門縣政府社會處」(請註明聯絡電話、手機、通信地址及應徵職缺)。
  • 繳驗證件:報名表1份、畢業證書及相關專業證照文件影本各1份、服務經歷證明、最近三個月內二吋照片1張、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1份。
  • 執行方式:
  • 一、資格審查:由本府審查應試者資格,符合資格者另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
  • 二、甄試項目及配分:(如附件)
  • (一)學歷: 20分。
  • 1.大學:15分。
  • 2.碩士(含)以上:20分。
  • (二)經歷:佔15分,曾實際從事社會行政相關業務方予採計;每滿一年計算2分;年資尾數滿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未滿半年者,不予採計,最高以15分為限(需檢附服務年資證明)。
  • (三)具專技高考證照:5分。
  • (四)口試:佔總成績60%。
  • 錄取標準:
  • (一)依甄試總成績排名,總分相同者,以口試分數較優為排序,缺考者不予錄用。

    (二)本考試總成績未達六十分者,不予錄取。

  • 口試日期:107年5月11日(暫定)。

  • 口試地點:另行通知。

  • 錄取方式:本職缺按正取員額錄用,備取人員自成績通知次日起一年內保留候用資格。

  • 錄取人員公告於金門縣政府網站;錄取人員應自通知到職日起10日內報到,逾期者喪失錄取資格。

  • 本計畫奉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

  • 點閱次數:1614
  • 上版日期:107-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