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金門縣衛生局辦理110年度「失智友善社區推廣」作業須知
  • 發布單位:金門縣衛生局

一、依衛生福利部全國性失智症流行病學調查結果顯示,65歲以上長者失智症盛行率約為8.04%,且每增加5歲盛行率有倍增趨勢。本縣至110年2月底65歲以上設籍人口計20,582人,依此推估,本縣失智長者人數應有1,600餘人;若以常住人口估算,亦約有655人。另據相關研究顯示,約有9成失智症者是住在家中,由家人自行照顧;且多數失智症者仍具有活動力,尚能於社區中自行活動。
二、為營造社區失智友善氛圍,本局特辦理失智友善社區推廣計畫,期結合民間團體組織力量,以失智者及家屬為中心發展友善社區守護網,深化社區民眾失智友善意識,協力建構失智友善社區。
三、請有意願辦理單位,依申請須知相關規定,於110年4月30日(星期五)將申請計畫書暨相關應備文件函送本局,本局將聘請學者專家進行審查,擇優者前3名辦理補助,每單位最高補助推廣經費上限為9萬8仟元整。
四、申請資格:凡本縣合法立案社福機構(團體)、民間組織、醫事(療)機構、公私立大專院所等,均得申請。
五、申請應備文件:
(一)登記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計畫書乙式3份。
(三)計畫書電子檔。
六、本案為特定用途補助款,請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相關經費不得用於與本案無關之用途。
七、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082-330697分機707。

  • 點閱次數:567
  • 上版日期:11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