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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務局10/7、10/8來金受理申換護照 護照已逾期符合4條件有自然人憑證者 開放使用線上申換護照系統 線上申換 請鄉親多加利用
  • 發布單位:民政處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行動領務」,訂於本年10月7日(星期一)下午2時至5時及次(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於金湖鎮公所三樓會議室辦理,受理護照換補發、加(移)簽及加頁申請(不包含首次護照及速件申請),另原持護照已逾期,符合以下4項條件者:有戶籍國民、護照已逾期且最近10年內未遺失、申請人現居住在我國境內、不變更個人資料記載事項(即同舊護照),亦可逕至領事事務局「線上申換護照系統」(https://epass.boca.gov.tw/Default.html),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換發,於完成線上申請及信用卡繳費手續次日起算14工作天後,持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繳費收據(紙本或電子版均可)至申請人指定「本縣轄內任一戶政事務所」親自領取護照(領照地點擇定後不得變更),鄉親無須親赴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領取護照,便利鄉親換發護照,有申換需求鄉親,可多加利用,領事事務局「線上申換護照系統」諮詢專線:(02)2343-2807、(02)2343-2808,「線上申換護照系統」專區:https://www.boca.gov.tw/cp-418-7622-264e0-1.html。

10/7、10/8「行動領務」,領務局備有護照換補發「行動領務」專用申請書,鄉親如欲事先填寫者,可至各鄉鎮戶政事務所領取空白「行動領務」申請書,「行動領務」專用申請書上,附有各項應備文件參考說明,應備文件如有疑問,請參閱領事事務局官網(https://www.boca.gov.tw/),電話:(02)2343-2888。

10/7、10/8「行動領務」寄發新護照時程如下:

一、 護照換補發一般申請案件,將於10月24日寄發。

二、 護照遺失申請補發案件,將於10月25日寄發。

三、 護照各項修正或加簽案件,將於10月14日寄發。

屆時新製護照將統一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為領取,並以快捷方式代送到府(收件地區以臺灣及各離島為限)。

護照費用如下:

護照規費為每本新臺幣1,300元;未滿14歲效期縮減者每本新臺幣900元。除以上應繳規費外,申請人須另繳交郵局寄送新護照快捷費用,該筆費用依照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收費標準辦理,護照各項加(移)簽申請免收規費,惟仍尚須繳交郵局寄送護照快捷費用。

人在國外且具備役男身分申請人,應向駐外館處申請,或於返國後始得申辦,未入境者不得委託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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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3-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