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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社會處106年約用社會工作員甄試(社區育成培力中心)
  • 發布單位:社會處

金門縣政府106年社區培力育成中心約用社會工作員甄試簡章
壹、職缺與名額:
辦理本縣社區培力育成中心業務約用社工員正取1名,備取2名。
貳、工作內容:
辦理社區培力育成中心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參、薪資及資格:
一、薪資:每月固定薪新台幣33,000元(具有社會工作師專業證照及專科社工師專業證書每月加給2,000元),享有勞(健)保及勞退準備金。
二、資格: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社會工作科系組所、第三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畢業。
(二)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所定學科及學分規定者。
(三)應考人如係依上述資格報考之應屆畢業學生,應繳交最後一學期已加蓋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及「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申請表」切結書,經繳驗規定之文件,得暫准報名。
三、進用期限:自進用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肆、報名一般規定:
一、報名資料領取:請逕上本府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或洽本府社會處領取。
二、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14日(以郵戳為憑) 上班時間內。
三、報名地點:請檢附相關資料影本(請裝訂整齊),自公告日起於106年7月9日前自行送達或郵寄「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一樓—金門縣政府社會處」(請註明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
四、繳驗證件:報名表(應註明應徵職缺)1份、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文件影本各1份、服務年資證明、最近3個月內2吋照片2張、國民身分證影本2份(正、反面)。
五、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伍、執行方式:
一、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進行參加者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另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
二、錄取標準
(一)依甄試總成績排名,總分相同者,以口試分數較優為排序,缺考者不予錄用。
(二)依「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第三條規定:本考試總成績未達五十分者,不予錄取。
三、口試日期:另行通知。
四、口試地點:另行通知。
五、錄取方式:本職缺按正取員額錄用,其餘依成績排序備取二名,備取人員保留候用資格自成績通知次日起一年。
六、錄取公告於金門縣政府網站公告;錄取人員自通知到職日起10日內報到,逾期者喪失錄取資格。
七、錄取人員應補繳之應試資格證明文件(畢業或學位證書),至遲應於報到當日繳交。如逾期未繳交或繳驗之證件經審查不合格者,則喪失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八、本計畫為衛生福利部補助計畫,若計畫結束,本案錄取人員即無條件解雇,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留用、救助或資遣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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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6-06-26